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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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动态

        关于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在豫单独招生的通知

        • 文章来源:[ 原创 ]
        • 添加时间:2011年8月8日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印发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0〕4号)要求,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将继续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在我省招收122名技工学校优秀毕业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专业及对象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人):本科,学制四年,招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操作技能考核成绩须在75分(含75分)以上。
            2.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模具方向)(10人):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3.机械制造工艺教育(11人):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4.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6人):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5.汽车维修工程教育(12人):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6.电气技术教育(11人):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7.应用电子技术教育(11人):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人):本科,学制五年,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9.数控技术(国家示范专业)(4人):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家示范专业)(4人):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0人):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刨插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2.应用电子技术(天津市示范专业)(3人):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3.电气自动化技术(5人):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电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4.计算机应用技术(3人):高职,学制三年,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技工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具备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工种和技术等级;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有所在报名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正式户口。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和毕业生;
            (2)被普通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截止2010年9月1日);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及地点
            2010年,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单独招生报名工作采用计算机报名和手工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以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科为报名点(也可指定所辖区一所技工学校为报名点)。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持户口册、本人身份证、技工学校毕业证(如未取得毕业证须持所在学校证明)、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到当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填写《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交纳理论课考试费100元,同时说明操作技能水平情况(各报名点应于5月31日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提供考生操作技能水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及参赛获奖者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所有考生须已到学籍或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完成相关考试信息采集。
            2.考生持《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体格检查表》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必须进行转氨酶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3.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看考生本人的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填写《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若考生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证明材料。
            4.填报志愿: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校毕业生在填报本科志愿时可顺序填报),填报后不得更改。
            5.报名时间:2月20日至3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6.按照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流程(见附件),各报名点报名工作结束后,于3月26日前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开发处上报报名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纸质材料有:报名点信息表、报名点统计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经办人及负责人需签字并盖报名单位公章)、考生《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2010年单独招生体格检查表》、《2010年单独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考生照片采集簿(每个考生两张照片)、技术等级情况、所有考生技工学校毕业证(或入学备案汇总表)、理论考试费;电子数据有:报名点信息表和考生信息表(均由《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导出)。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最终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1.理论课考试科目及记分方法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理论课:数学、物理、语文、英语、机械基础
            (2)电气技术教育、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等专业:
        理论课:数学、物理、语文、英语、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理论课:数学、物理、语文、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语文、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客观题部分均采用答题卡答卷。考试成绩由接受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也可网上查询。
            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本人的分数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省劳动保障厅提出复核分数申请。
            2.考试时间
            理论课考试:6月7日至9日,具体时间和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新乡市高级技工学校(新乡市新飞大道101号)
            联系电话:0373-3321114
            4.主要参考教材
            《语文》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用教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四版
            《数学》、《物理》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用教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三、四版
            《机械基础》、《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用教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三版
            《计算机文化基础》郝兴伟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计算机应用基础》王会燃 薛文生主编 科学出版社 
            《C程序设计》谭浩强 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英语》初级中学课本,高中一、二年级教材
            五、有关政策
            1.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操作技能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100分投档。
            2.获得全国技工院校系统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前三名考生,操作技能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80分投档;第四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操作技能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50分投档。
            3.获得省(直辖市、自治区)青工大赛和技工学校系统技能比赛前三名考生,均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30分投档。
            以上加分政策适用于考生录取到与所学工种相对应的专业。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未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者不予加分。
            六、新生入学复查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文化课、操作技能复试和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技能复试: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工种、技能等级标准和录取时考生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要求进行复试,技能复试不合格者,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原地补习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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